王某某离婚纠纷案
案例基本情况:王某某,满族,系智力残疾(三级)、低保户。2022年12月,王某某和刘某某通过抖音聊天相识,两个月后确认自由恋爱关系,开始同居生活。2023年4月王某某怀孕,5月8日双方在丰城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,12月14日王某某生育一男孩。两人共同生活期间,刘某某既不从生活上予以照顾,也不给予生活费,始终对王某某不管不问,甚至还经常打骂王某某,婚姻关系难以维系。婚生子尚未满两周岁,一直由刘某某及其母亲抚养,而王某某自身无抚养能力,仅靠低保维持基本生活。
2024年3月18日,王某某的母亲梁某某作为其法定监护人,来到丰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,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王某某的情况后,立即为其开通了“绿色通道”,指派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。承办律师前往多地调查取证并开展调解,多次调解无果后,承办律师代理王某某向丰城市法院提出诉讼。丰城市法院最后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,判决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;婚生小孩由被告刘某某自行抚养。
典型意义:维护残疾人婚姻权利是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,本案中,丰城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自己专业的法律素养,有力保护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,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。近年来,在离婚案件中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是比较突出的侵犯妇女权益的现象,家庭暴力不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更是破坏家庭和谐,影响社会稳定的危险因素。法律对家庭暴力的清晰界定和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鲜明态度,均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支撑。遭遇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,女性不应再沉默,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