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法律法规

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

深圳家事律师1年前 (2025-02-20)法律法规486

 为正确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等法律规定,结合审判实践,制定本规定。


  第一条  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,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,适用本规定。


  第二条 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,另一方要求返还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
  第三条 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,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,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、给付的时间和方式、财物价值、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,认定彩礼范围。


 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,不属于彩礼:


  (一) 一方在节日、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、礼金;


  (二)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;


  (三)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。


  第四条  婚约财产纠纷中,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;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。


  离婚纠纷中,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,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。


  第五条 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,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。但是,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,综合考虑彩礼数额、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、双方过错等事实,结合当地习俗,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。


 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,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、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。


  第六条 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,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,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、双方过错等事实,结合当地习俗,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。


  第七条  本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。


  本规定施行后,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、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。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、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,不适用本规定。


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。

版权声明:本文由深圳家事律师发布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本文链接:http://cxvdp.com/?id=42

分享给朋友:

“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” 的相关文章

刚买了房子想离婚如何处理

刚买了房子想离婚的,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,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:(一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(二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(三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、变卖房屋,就所得价…

分居几年可以自动离婚

1、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,则可以确定夫妻感情破裂,在诉讼中,如果调解不成,应当判决准予离婚。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,不能适用该项规定。分居两年诉讼离婚的条件在于是否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,非感情不和的分居,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。2、因此,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是不合法的。正确的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:…

发表评论

访客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