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情况下一方存款属共同财产吗
离婚时一方存款是否属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。若该存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,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比如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等合法收入在婚内取得的存款。但存在特殊情况,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,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,这些情况下的存款属个人财产。
判断时,关键看资金来源及取得时间。若无法明确是个人财产,通常会认定为共同财产参与分割。分割时遵循均等原则,同时会考虑照顾子女、女方权益等因素。若对存款归属有争议,可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来源及性质,以便在离婚诉讼中争取有利认定。
在离婚时,若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导致另一方财产损失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比如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。对于这种行为,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同时,若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其他财产损失,如因出轨导致对方为调查取证支出费用等,无过错方也可要求赔偿。需注意,主张赔偿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及财产损失情况,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判定赔偿数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