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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猥亵儿童罪是否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

深圳家事律师3年前 (2023-11-19)法律法规738

强制猥亵儿童罪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。


因为刑事犯罪属于公诉案件,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,可以由监护人与犯罪方协商精神损害赔偿,也可以等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,单独提起民事诉讼。
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


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,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:


(一)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;


(二)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;


(三)人格尊严权、人身自由权。


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,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。


强制猥亵可以判缓吗


强制猥亵能否判缓刑,要视具体情况而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定可知,强制猥亵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而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是: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因此,强制猥亵的犯罪分子有可能适用缓刑。适用缓刑除了有刑期上的要求外,还需要满足: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、有悔罪表现、没有再犯罪的危险,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。即使上述条件全部满足了,对犯罪分子也只是可能适用缓刑。因此,强制猥亵的行为人不一定能够被判处缓刑。具体要分情况来进行讨论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七十二条 


对于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宣告缓刑,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,应当宣告缓刑:


(一)犯罪情节较轻;


(二)有悔罪表现;


(三)没有再犯罪的危险;


(四)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。


宣告缓刑,可以根据犯罪情况,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,进入特定区域、场所,接触特定的人。


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如果被判处附加刑,附加刑仍须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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